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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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根据《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2025年鹤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的通知》(鹤教体基〔2025〕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5年鹤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评测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依据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口分布、学校布局规划、学位供给现状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划片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就近入学的学位(“就近”指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的相对就近,而非绝对直线距离最近)。有寄宿制需求的可根据实际到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学校入学。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下组织实施,负责辖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核定、报名组织、录取审批等招生工作。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小学可适当逐月推迟年龄范围);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5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一)具有鹤山区户籍,在鹤山区常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1.“人户一致”。即户籍、房产、住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监护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明一致,房产证明持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房产证明持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
2.“人户不一致”。具有鹤山区户籍,但不符合上述第一类“人户一致”要求。
(二)具有外县(市)户籍,在鹤山区常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一)“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有效房产证明。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为划片学校所在区,现场确认报名地点为划片学校。经审核,确认信息无误的,在划片学校就读。
(二)“人户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有效房产证明。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为有效证件所划片学校,现场确认报名地点为所划片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义务教育招生划片范围见附件1、附件2)。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与监护人同一户籍)、工商营业执照或正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有效房产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为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现场确认地点为就近学校。
(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不得跨学校所在区招生。我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请各学校在宣传时注意。
(一)线上信息采集(8月4日—8月6日)。
线上报名有手机端和网页端两种方式。
手机端:通过“豫事办APP”或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进入“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按页面提示,完善户籍、房产、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等。也可通过“鹤立办APP”,注册登录平台,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专区,选择“教育入学”在线报名。
网页端: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注册登录平台,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在线办理。
(二)现场报名确认(8月8日—8月10日)。
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三)教育行政部门审批(8月14日—8月16日)。
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最终审核。
(四)录取报到(8月底前)。
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录取结果在网上报名平台或招生学校公布。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
2025年鹤山区义务教育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一、普通小学
双语小学(招生范围工程处医院以南至部分馨苑小区学生)
中山小学(招生范围北起三矿医院中山路东西两侧,南至石鼓沟、赵家厂)
明德小学(招生范围三矿医院以北至孙圣沟,中山路东西两侧)
实验小学(招生范围鹤壁集南街、西街、东街、新华街办事处辖区)
鹤壁集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东街以东鹤壁集镇辖区各村)
北辰小学(招生范围窦马庄村以北鹤山区辖区)
二、寄宿制小学
中新小学(招生范围龙卧新村以北中山北路东西两侧、康家村、杨家庄)
鹤山小学(招生范围鹤山街办事处辖区、大白线以西鹤壁集镇辖区)
2025年鹤山区义务教育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北辰中学(招生范围北辰小学、毕吕寨小学)
实验中学(招生范围鹤山小学、实验小学、鹤壁集镇中心小学)
中山中学(招生范围中新小学、中山小学、明德小学、双语小学)
鹤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根据《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2025年鹤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的通知》(鹤教体基〔2025〕11号),现将2025年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评测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口分布、学校布局规划、学位供给现状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划片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就近入学的学位(“就近”指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的相对就近,而非绝对直线距离最近)。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下组织实施。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核定、报名组织、录取审批等,同时负责所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
(三)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继续全面实施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政策。做到招生启动时间同步、招生政策宣传同步、报名录取流程同步。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5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一)具有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在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常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1. “人户一致”。即户籍、房产、住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监护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明一致,房产证明持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房产证明持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
2. “人户不一致”。具有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但不符合上述第一类“人户一致”要求。
(二)具有外县(市)户籍,在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常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一)“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有效房产证明。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为划片学校所在区,现场确认地点为划片学校。经审核,确认信息无误的,在划片学校就读。
(二)“人户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有效房产证明。
1.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为所在地划片学校,经审核,确认信息无误的,在划片学校就读。
2. 鹤壁市淇滨区城区户籍的,海河路以北、兴鹤大街以东区域内,小学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为鹤壁市松江小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与监护人同一户籍)、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正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有效房产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小学和初中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为鹤壁市松江小学指定地点。由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一)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不得跨学校所在区招生。招生计划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招生范围辖区内户籍或父母(监护人)具有招生范围辖区内居住证,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为民办学校所在区,现场确认地点为所报名民办学校。
(一)线上信息采集(8月4日—8月6日)。
线上报名有手机端和网页端两种方式。
手机端:通过“豫事办APP”或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进入“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按页面提示,完善户籍、房产、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等。也可通过“鹤立办APP”,注册登录平台,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专区,选择“教育入学”在线报名。
网页端: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gn,注册登录平台,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在线办理。
(二)现场报名确认(8月8日—8月10日)。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此时间段内,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三)教育行政部门审批(8月14日—8月16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最终审核。
(四)录取报到(8月底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录取结果在网上报名平台或招生学校公布。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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